有一个农村小伙子,26岁,他不过出打工,成天不务正业,一年能赔30多万。这到底是怎样回事呢?本来,这个农村小伙子有三个同窗,有一个同窗的父亲开的工场里有1000多个工人,别的两个同窗的父亲开的工场里都有七八百个工人。这么多工人每天要吃饭,所以工场里办了食堂。既然有食堂,那么就必必要蔬菜鱼肉之类。这个小伙子通过三个同窗的关系,和三个工场的食堂签定了持久供应蔬菜鱼肉的合同。合同签定好后,他找到了本地的蔬菜种植,以低价从蔬菜拿蔬菜,食堂买他的蔬菜是按照市场价给钱的。别的,他本人不送菜,而是让蔬菜的人给食堂送菜。
有一次,蔬菜的人悄然跟食堂的人说,想绕过小伙子间接将蔬菜卖给三个工场的食堂,成果遭到了。第二天,小伙子找到蔬菜的人,然后对他们说,你们此后再搞小动做,我就不要你们的蔬菜。蔬菜的人赶紧向小伙子打招待,并此后不再犯如许的错误。至于鱼肉,他是和养鱼户和养猪场挂钩的,他以批发价从养鱼户和养猪场拿鱼肉,然后将鱼肉以市场价卖给三个工场的食堂。
一年下来,小伙子能赔30多万。当然,小伙子赔了钱,会正在春节期间请三个同窗吃饭,当然他不会给三个同窗红包,再说就算他给三个同窗红包,三个同窗也不会要,由于他们的父亲都是老板,手里不缺钱。